细菌室操作技术规范
细菌室操作技术规范 文件编号:LAB-OP-XJ006 第1页,共1页 版本:1 生效日期: [*]细菌鉴定和药敏试验操作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。 [*]负责鉴定及签发报告的主管技术人员应通晓诊断细菌学的全面知识。 [*]从事细菌专业技术人员,应了解医院监测知识,掌握其检测方法,定期统计分析医院感染细菌分布,耐药变迁,并将其结果反馈临床。 [*]细菌室工作人员均应具备细菌传染、消毒、灭菌知识。 [*]细菌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,了解细菌学检验新进展。 [*]定期或随时与临床联系,主动参与病例讨论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,达到细菌检验与临床的密切联系。 [*]每天发出的微生物报告应认真复审,分析报告、评价报告。 [*]工作人员加强有菌观念,无菌操作。 [*]当工作环境被细菌污染,必须立即消毒处理,报告主管人员,采取必要措施。 [*]工作人员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应消毒处理,必要时给予药物治疗,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,采取特殊措施。 编写: 审核: 批准 编写日期: 责任编辑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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